2015-01-29 13:33 来源于网络 【大 中 小】【打印】【我要纠错】
(1)直接采用适用的项目单价的前提是其采用的材料、施工工艺和方法相同,也不因此增加关键线路上工程的施工时间。
例如:某工程施工过程中,由于设计变更,新增加轻质材料隔墙1200㎡,已标价工程暈清单中有此轻质材料隔墙项目综合单价,且新增部分工程量在1 5 %以内,就应直接采用该项目综合单价。
(2)采用适用的项目单价的前提是其采用的材14、施工工艺和方法基本类似,不增加关键线路上工程的施工时间,可仅就其变更后的差异部分,参考类似的项目单价由承发包双方协商新的项目单价。
例如:某工程现浇混凝土梁为C25,施工过程中设计调整为C30,此时,可仅将C30混凝土价格替换C25混凝土价格,其余不变,组成新的综合单价。
(3)无法找到适用和类似的项目单价时,应采用招投标时的基础资料和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信息价格,按成本加利润的原则由发承包双方协商新的综合单价。
(4)无法找到适用和类似的项目单价、工程造价管理机构也没有发布此类信息价格,由发承包双方协商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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