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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市场调查资料获取途径主要有下面八种

2014-04-10 07:36  建设工程教育网整理  【  【打印】【我要纠错】

  【学员问题】房地产市场调查资料获取途径主要有下面八种?

  【解答】(一)交易双方当事人。访问市场上曾经发生交易行为的买方或卖方,应着重查访成交标的物的位置、面积、交易价格、交易当时的状况和其他条件等。在访问中应尽量了解其交易进行时的状况,并从其提供的资料中尽可能导引出其他市场的交易线索。

  (二)促成房地产交易行为的中间商。房地产市场上的中间商,具有促进交易行为的作用,在房地产市场上十分活跃。一般而言,他们不但参与许多交易行为,且对于地方市场具有相当程度的了解,经常提供资料给买卖双方参考,以促进交易成功。因此,市场调查人员可利用其提供的资料,增加市场调查的深度和广度。

  (三)房地产公司公开推出的各种销售或出租广告。房地产公司公开推出销售或出租个案之前都预先做好市场调查工作,因此其在报刊、售楼书、邮寄广告等各类广告中公开推出的销售或出租的报价具有很大参考价值。一个成功的租售个案更能代表市场的接受力,其代表性和参考价值更为肯定,这种资料可靠程度更高。但应注意其中的销售或租赁标的物的状况等基本条件。

  (四)熟悉房地产市场的人士。如房地产估价师,可向其探询交易资料作为再进一步查证的依据。这种查证方式较费工作,但不失为有效的交易资料探寻方法。调查时忌讳仅以肤浅的见闻不加查证即作为依据。

  (五)同业间资料的交流,房地产同业间若能秉持合作的态度,以经整理分析的二手资料进行交流,则大有裨益。但这种方式很难为开发商接受。只有在互惠互利的情况下房地产同业间的资料交流才能进行。

  (六)准交易资料的收集。交易资料一般必须是买卖双方达成协议和发生房地产交易行为的资料。而所谓准交易资料,是当事人拟出售(购买)房地产的单方面意愿的报价资料,凡处于未成为供、需双方一致意愿阶段的资料都称为“准交易资料”。地方市场上的准交易资料具有及时反映市场行情的功能,因为准交易行为者拟定价格必须预先到该地方市场了解交易情况,参考当时的成交价格后才能初步决定价格。这种价格与完成交易时的价格可能尚有差距存在,但是已能大致估出不动产市场的基本行情。

  (七)向房地产租售经办人员讨教,参加房地产交易展示会、展览会、换房大会、了解各类信息、行情、索取有关资料。

  (八)各类二手资料。

  主要有政府各类统计资料中有关房地产的数据和分析材料;与房地产业相关的银行、消费者协会、咨询机构以及新闻媒体所提供的资料;来自上级主管部门和行业管理机构、行业协调机构的资料;一些专业和非专业研究机构提供的相关资料,以及来自本企业各部门的数据材料。

  以上内容均根据学员实际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整理而成,供参考,如有问题请及时沟通、指正。

责任编辑:trac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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