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4-09 08:47 建设工程教育网整理 【大 中 小】【打印】【我要纠错】
【学员问题】评标和中标的一般规定?
【解答】(1)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成员由招标人的代表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人数为五人以上单数,其中专家人数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2)被邀请的专家由招标人从交通主管部门提供的专家库中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技术特别复杂、专业性要求特别高的特殊招标项目,经交通主管部门同意后,可以由招标人直接指定评标专家。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人,不得参加相关项目的评标委员会。
(3)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应报交通主管部门备案。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在中标结果确定前应当保密。在评标阶段,评标委员会或评标小组成员不得出席投标人主办或资助的任何活动。
(4)评标委员会成员不代表其所在单位,也不受任何单位和个人的制约,应独立、公正地开展评标工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影响评标过程和结果。
(5)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出必要的澄清或者说明,但是澄清或者说明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在评标过程中,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不得通过任何形式改变投标文件的内容和报价。
(6)评标办法分为计分法和综合评议法。
采用计分法评标,应当按照招标人事先制订的计分方法,对投标文件的各项内容分别评
分,按分数高低排出投标人顺序。
采用综合评议法评标,应当对投标文件的内容、投标人的资信、业绩、人员的素质、监理方案及报价等方面进行综合评议,提出各项评议意见,最后由评标委员会成员以无计名投票方法排出投标人顺序。
(7)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办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招标文件中没有规定的标准和办法,不得作为评标的依据。
(8)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招标人也可以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
(9)评标委员会经评审,认为所有投标都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可以否决所有投标。遇有本条前款规定的情况! 招标人应当重新招标。
(10)招标人应当自确定中标人之日起15日内按项目管理权限将评标报告和评标结果报交通主管部门备案。交通主管部门自收到评标报告和评标结果之日起5日内未提出异议的,招标人应当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
(11)水运工程施工监理评标、中标的时间,自开标之日起至发出中标通知书之日止最长不得超过30 日,大型水运工程施工监理或者实行国际招标的水运工程施工监理的评标、中标的时间,最长不得超过40日。
(12)招标人应当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后15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一次性返还投标保证金。
(13)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订立书面水运工程施工监理合同。水运工程施工监理合同应当按照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参照《水运工程施工监理合同范本》订立。
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14)招标人应当自水运工程施工监理合同订立之日起15日内退还中标人投标保证金。
(15)招标文件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函或保证金的,中标人应当提交。招标人应当在水运工程施工监理合同全部履行10日内退还履约保函或保证金。
以上内容均根据学员实际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整理而成,供参考,如有问题请及时沟通、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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