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1-30 16:22 来源于网络 【大 中 小】【打印】【我要纠错】
永久作用应采用标准值作为代表值。
可变作用应根据不同的极限状态分别采用标准值、频遇值或准永久值作为其代表值。承载能力极限状态设计及按弹性阶段计算结构强度时应采用标准值作为可变作用的代表值。正常使用极限状态按短期效应(频遇)组合设计时,应采用频遇值作为可变作用的代表值;按长期效应(准永久)组合设计时,应采用准永久值作为可变作用的代表值。
偶然作用取其标准值作为代表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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