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4-21 11:25 建设工程教育网整理 【大 中 小】【打印】【我要纠错】
通过详细勘察确定勘探点布置方式与数量,选取勘探孔深度。场地各层岩土的类型、分布、工程特性,岩石的产状、结构与风化情况,场地地下水埋藏情况、类型、水位变化,岩土参数的统计、选用,场地与地基的稳定性等,按地方标准或当地经验来确定。
1、勘探点的布置要求
①进行勘探点的布置时,要根据建筑物周边线和角点情况来处理,一般要按建筑物或建筑群的范围布置方式;
②主要受力层或有影响的下卧层起伏较大时的同一建筑范围内,相应勘探点需要加密,并进行查明、研究、分析等后续工作;
③对特殊的基础处理时,要单独布置勘探点;进行高耸构筑物的基础勘探时,勘探点至少保证;
④对地质条件比较差的地区,要采取钻探与触探相结合的手段,需要布置一定量的探井;
⑤根据高层建筑平面形状、荷载的分布情况确定高层建筑物的勘探点布置。
2、勘探深度的要求
详细勘察阶段勘探孔深度应按照地基设计原则确定。地基设计原则一般有按承载力计算的地基设计和按变形验算进行的地基设计。因此,勘探深度要根据不同情况作分别考虑。
3、样与测试
在进行详细勘察时,进行选取试样与原位调试工作要严格按照以下要求:
①采取土试样和进行原位测试的勘探点的数量,是由地貌单元、地层结构和土的工程性质的具体情况决定的,对地基基础设计等级为甲级的建筑物进行勘探时,每栋建筑物要选择至少勘探点;
②原状土试样或原位调试数据的数量,每个场地的每一主要土层至少要保证6件(组);
③对厚度大于0.5m的夹层或者透镜体处理的时候,在地基的主要受力层范围内进行土试样工作,或者原位测试;
④如果出现土质的不均匀现象,就需要适当把取土数量或原位测试进行调整,增加一些工作量。
4、地下水
根据拟建建筑的工程需要,应查明地下水的埋藏和水位变化规律,地下水对工程的影响,可通过地基基础形式、基坑支护形式、施工方法来评价,通过评价提出整治方案与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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