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4-17 15:59 建设工程教育网整理 【大 中 小】【打印】【我要纠错】
爆破作业场所有下列情形之一时,不应进行爆破作业:
岩体有毛订货边坡滑落危险;
作业通道不安全或堵塞;
支护规格不符合支护说明的规定或工作面支护损坏;
距工作面20m以内的风流中瓦斯含量达到或超过1%或有瓦斯突出征兆;
危险区边界未设警戒。
爆破作业必须由专人统一指挥,划定安全区,爆破作业结束时,必须确认安全后,方可解除警戒。
从炸药进入现场开始,应划定装运警戒区,警戒区内严禁烟火。
填塞作业应避免夹扁、挤压和拉扯导爆管、导爆索,并应保护雷管引出线。
检查人员发现哑炮及其他险情,应及时上报或处理;处理前应在现场设立警告标志,并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无关人员不得接近。
施工现场每天剩余爆炸物品必须当日清点、登记退库。
爆破作业人员禁止穿戴易引起静电的衣物及携带手机等物品。应由专人对杂散电流进行测试,不符合规定时应采取相应的措施。
1、凡本网注明“来源:建设工程教育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建设工程教育网所有,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已经本网授权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必须注明“来源:建设工程教育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2、本网部分资料为网上搜集转载,均尽力标明作者和出处。对于本网刊载作品涉及版权等问题的,请作者与本网站联系,本网站核实确认后会尽快予以处理。
本网转载之作品,并不意味着认同该作品的观点或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请与著作权人联系,并自负法律责任。
3、本网站欢迎积极投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