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4-15 13:47 建设工程教育网整理 【大 中 小】【打印】【我要纠错】
1、土方开挖工程、基坑支护、降水工程施工应由具有相应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企业承担。
2、在基础施工及开挖槽、坑、沟土方前,建设单位必须以书面形式向基坑施工企业提供详细的与施工现场相关的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广播电视等地上、地下管线资料和气象、水文观测资料,并保证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施工企业应制定地上、地下管线保护措施。
3、基坑施工单位应按规定编制土方开挖工程、基坑支护、降水工程专项施工方案。
①土方开挖工程施工方案应包括:
1)编制依据;工程概况;
2)工程地质情况及现场环境;
3)开挖时间、开挖深度、开挖程序、流向等;
4)降、排水措施;
5)施工部署与进度计划;
6)安全技术措施;
7)应急措施。
②基坑支护方案应包括:
1)施工图纸(应包括:平面、剖面,明确支护范围、构造做法);
2)质量要求;
3)验收标准;
4)施工方法及施工说明;
5)设计计算书;应急措施。
4、施工前,施工负责人应按专项施工方案的要求向施工作业人员进行书面交底。
5、土方开挖工程施工应符合《建筑施工土石方工程安全技术规范》JGJ180的要求。基坑边堆置土方、料具等荷载应在基坑支护设计允许范围内;施工机械与基坑边沿的安全距离应符合设计要求。
6、危险处、通道处及行人过路处开挖的槽、坑沟,必须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防止人员坠落;夜间应设红色标志灯;雨季施工期间基坑周边必须要有良好的排水系统和设施。
7、基坑支护结构应符合设计要求,基坑支护结构必须在达到设计要求的强度后,方可开挖下层土方,严禁提前开挖和超挖。
8、基坑支护结构施工完成后,由建设单位委托有相应资质的检测单位对支护结构进行检测。并按要求提交检测报告。
9、基坑工程应由建设方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第三方对基坑工程实施现场监测。监测单位应编制监测方案,基坑监测单位应严格按监测方案对基坑施工期与使用期进行监测。当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必须立即报警,并对基坑支护结构和周边环境中的保护对象采取应急措施。
1)监测数据达到监测报警值的累计值。
2)基坑支护结构或周边土体的位移值突然明显增大或基坑出现流沙、管涌、隆起、陷落或较严重的渗漏等。
3)基坑支护结构的支撑或锚杆体系出现过大变形、压屈、断裂、松弛或拨出的迹象。
4)周边建筑的结构部分、周边地面出现较严重的突发裂缝或危害结构的变形裂缝。
5)周边管线变形突然明显增长或出现裂缝、泄漏等。
6)根据当地工程经验判断,出现其他必须进行危险报警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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