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9-04 13:53 建设工程教育网 【大 中 小】【打印】【我要纠错】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之补充条款:
国家建设部、工商行政管理局于1999年制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是实践中大量使用的建设工程合同,我们在使用上述合同作为双方施工依据的过程中,发现该示范文本的使用过程中对具体工程事项的规定不够全面,需要进一步细化和补充,现根据我们的体会,归纳包括以下几个内容,应当作为合同专用条款的必备补充:
1、双方代表的权利范围及代表之外的其他人的行为效力,特别是签署工程文件是否有效的问题;
2、转包行为的具体认定标准及其措施、违约责任范围界定及其计算方式;
3、分包工程的程序及违法分包的认定标准,违法分包的具体处理方式;
4、工程窝工时,工效下降的计算方式及工期的顺延方式,损失的赔偿方式;
5、工程暂停施工或中间停工时的退场、项目移交、工程保护及结算方式,损失的赔偿方式、计算依据等;
6、工程进度款拖欠时工期的处理方式;
7、工程中间交验或发包方提前使用工程部分的保修问题;
8、合同清单之外的工程量计算原则及确认方式;
9、发包方原因导致工程竣工验收延期时工程结算原则和程序;
10、质保金的支付方式及担保措施。
另外,合同中对于原材料供应的方式及责任承担、合同索赔程序、合同与招投标文件的衔接等作出明确约定。
以上内容均根据学员实际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整理而成,供参考,如有问题请及时沟通、指正。
1、凡本网注明“来源:建设工程教育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建设工程教育网所有,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已经本网授权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必须注明“来源:建设工程教育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2、本网部分资料为网上搜集转载,均尽力标明作者和出处。对于本网刊载作品涉及版权等问题的,请作者与本网站联系,本网站核实确认后会尽快予以处理。
本网转载之作品,并不意味着认同该作品的观点或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请与著作权人联系,并自负法律责任。
3、本网站欢迎积极投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