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10-16 16:36 建设工程教育网整理 【大 中 小】【打印】【我要纠错】
分流制:即针对各种污水分别设单独的管道系统输送和排放的排水体制;
合流制:即在同一排水管道系统中可以输送和排放两种或两种以上污水的排水体制。
对于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指粪便污水与生活废水的合流与分流;
对于工业建筑——指生产污水和生产废水的合流与分流。
在下列情况下,建筑物需设单独的排水系统。
1、公共食堂、肉食品加工车间、餐饮业洗涤废水中含有大量油脂。
2、锅炉、水加热器等设备排水温度超过40℃。
3、医院污水中含有大量致病菌或含有放射性元素超过排放标准规定的浓度。
4、汽车修理间或洗车废水中含有大量机油。
5、工业废水中含有有毒、有害物质需要单独处理。
6、生产污水中含有酸碱,以及行业污水必须处理回收利用。
7、建筑中水系统中需要回用的生产废水。
8、可重复利用的生产废水。
9、室外仅设雨水管道而无生活污水管道时,生活污水可单独排入化粪池处理,而生活废水可直接排入雨水管道。
10、建筑物雨水管道应单独排出。
在下列情况下,建筑物内部可采用合流制排水系统:
1、当生活废水不考虑回收,城市有污水处理厂时,粪便污水与生活废水可以合流排出。
2、生活污水与生活污水性质相近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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