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9-02 16:12 建设工程教育网整理 【大 中 小】【打印】【我要纠错】
点型感烟、感温火灾探测器调试规范:
点型感烟、感温火灾探测器调试
1.采用专用的检测仪器或模拟火灾的方法,逐个检查每只火灾探测器的报警功能,探测器应能发出火灾报警信号。检查数量:全数检查。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2.对于不可恢复的火灾探测器应采取模拟报警方法逐个检查其报警功能,探测器应能发出火灾报警信号。当有备品时,可抽样检查其报警功能。检查数量:全数检查。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以上内容均根据学员实际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整理而成,供参考,如有问题请及时沟通、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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