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4-02 13:51 建设工程教育网整理 【大 中 小】【打印】【我要纠错】
消防工作实行“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就是谁主管哪个单位、哪项工作,就要对哪个单位、哪项工作中的消防安全工作负责。它的基本含义是:
(1)一个地区、一个系统、一个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要由本地区、本系统、本单位自己负责。
(2)行政主要领导、法人代表要对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是当然的防火负责人。
(3)法人代表、授权担负某些工作的领导和各个部门,要对分管范围内的消防安全工作负责。
(4)车间、工段、班组以及每个干部职工,要对自己管辖工作范围内的消防工作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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