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11-07 16:24 建设工程教育网 【大 中 小】【打印】【我要纠错】
(1)商场作为公共场所,顾客所占的面积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柜台、货架同顾客所占的公共面积应有适当比例,综合性大型商场,一般应不小于1:1.5,较小的商场最低应不小于1:1.
②柜台分组布局时,组与组之间的距离,应不小于3m.
③顾客所占公共面积。按高峰时问顾客平均流量计算、人均占有面积应不小于0.4m^2.
(2)面积超过1000m^2的大型商场,按高层一类建筑要求,应采取防火分区的分隔措施,即每1000m^2为一个分区、区与区之间应加设耐火极限不低于1.2h的防火卷帘分隔;如商场内装有自动喷水消防灭火系统时,防火分区的面积限制可增加一倍,即不超过2000m^2.
(3)对于原有的电梯问及楼梯问、自动扶梯等贯通上下楼层之间的孔洞,如再增加耐火的围蔽结构,安装防火门封闭确有困难时,可以在这些垂直的孔洞口上,安装水幕或距离加密(每1.8m长度安装一个)的自动喷水头保护。
(4)商场的小型中转仓库,应同营业厅分开独立设置。无条件分开时,应用防火墙分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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