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6-30 09:59 来源于网络 【大 中 小】【打印】【我要纠错】
当天然地基不足以满足工程要求而考虑采取地基加固处理措施时,往往会同时采取某种基础工程方案的适宜性,并在对各个方案进行技术经济对比,选择最优的一种。
在地基加固处理方案中,用振冲法形成的碎石桩(墩),以及采用桩墩支撑基础以取代天然地基的方案是极为常见的现象。所以,基础方案的论证常是地基评价的自然延伸和必然结果。地基与基础两者从结构工程角度来说是可以截然化分的,但从岩土工程角度来说,经常是不可分的。在英语术语中,“地基”与“基础”均用”foundation”一词,也可以说明在实用习惯上两者的一体性。
桩基础是表明地基与基础一体性最突出的实例。在建筑结构设计中,通常是把“桩”作为基础分离的独立构件,并且必须设置桩承台,以便处理基础与桩身的连接问题,所以,从结构设计角度来看,不论什么形式的桩基(包括石灰桩等)均应属承托基础的物质。但是,从土力学角度来看,桩基又把上部建筑物的荷载全部传递给岩土地基,使地基强度与变形经受着考验。因此,桩基又可看成是基础。在实际工程中,上述两种观点的矛盾就在具体设计中通过桩与土的协同作用、桩基与基础的协同作用,而统一起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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