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4-13 09:42 建设工程教育网整理 【大 中 小】【打印】【我要纠错】
1、将专业工程或者劳务作业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分承包企业的;
2、将重点控制工程或关键工程的施工分包给他人的,但劳务作业除外;
3、在总承包合同中没有约定,又未经建设单位的认可,将承包的部分专业工程分包给他人的;
4、分包企业将其承包的分包工程再分包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违法分包行为。
1、凡本网注明“来源:建设工程教育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建设工程教育网所有,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已经本网授权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必须注明“来源:建设工程教育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2、本网部分资料为网上搜集转载,均尽力标明作者和出处。对于本网刊载作品涉及版权等问题的,请作者与本网站联系,本网站核实确认后会尽快予以处理。
本网转载之作品,并不意味着认同该作品的观点或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请与著作权人联系,并自负法律责任。
3、本网站欢迎积极投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