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4-10 16:56 建设工程教育网整理 【大 中 小】【打印】【我要纠错】
(1)水泥、木材、钢材等材料的价差,按定额统计的消耗量乘以编制期价格与基期价格之间的差额计算。
(2)水、电价差(不包括施工机械台班消耗的水、电),按定额统计的消耗量乘以编制期价格与基期价格之间的差额计算。
(3)其他材料的价差以定额消耗材料的基期价格为基数,按部颁材料价差系数调整,系数中不含机械台班中的油燃料价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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