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4-10 15:50 建设工程教育网整理 【大 中 小】【打印】【我要纠错】
铁路环境保护工作,必须贯彻“全面规划、合理布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强化管理”的方针和“谁污染谁治理、谁破坏谁恢复”的原则。
1、各级铁路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对所属单位的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2、环境保护要纳入铁路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铁路各级管理部门分工负责本系统的环境保护工作。
3、铁路一切单位和职工都有保护和改善环境的责任和义务,并有权对污染、破坏环境的单位和个人进行检举和控告。
4、污染、破坏环境的建设项目,必须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
5、国家铁路环保主管部门管理全路环境监测工作,制定铁路环境监测制度和技术规定,组织铁路环境监测网工作。铁路各级环境监测站承担辖区内的环境监测工作,业务上受同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领导。
6、实行环境保护监察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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