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4-10 16:21 建设工程教育网整理 【大 中 小】【打印】【我要纠错】
1、竣工验收采用建设单位组织专家检查、政府验收的方式。
建设单位或由委托的单位组成验收工作组进行静态验收和动态验收;安全机构进行评估,政府验收包括初步验收和正式验收。
2、建设单位验收工作在铁路建设、运输主管部门指导下实施。
3、初步验收由铁路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单位组织实施。
验收单位在收到初验申请并确认项目达到初验条件1个月内,成立初步验收委员会进行初步验收。初步验收委员会由有关业务部门、接管使用单位、验收工作组正副组长及部分专家,以及勘察设计单位负责人组成。
4、正式验收一般由项目审批部门组织,国家审批项目由国家主管部门组织正式验收。负责验收的部门按相关规定成立正式验收委员会,具体负责正式验收工作。
5、验收委员会职责。
(1)贯彻国家法律法规和铁道部规章制度、验收标准和规定;
(2)制订验收计划和工作安排;
(3)组织审查竣工验收相关资料;
(4)必要时组织现场检查;
(5)明确验收结论;
(6)初验委员会提出初验报告,正式验收委员会签发正式验收证书。
6、铁路主管部门或国家主管部门组织验收的铁路建设项目,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应先期对现场验收情况进行检查,抽检工点,向验收委员会提交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报告,并参加工程验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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