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4-09 15:52 建设工程教育网整理 【大 中 小】【打印】【我要纠错】
1、在浅水中或可能被水淹没的旱地,应筑岛制作沉井;在旱地,可在整平夯实的地面上制作沉井;当地下水位低、土质较好时,可先开挖基坑至地下水位以上适当高程制作沉井。
2、制作沉井处的地面及岛面承载力应符合设计要求。
3、筑岛的尺寸应满足沉井制作及抽垫等施工要求。无围堰筑岛护道宽度不宜小于2m,临水面坡度可采用1:2。有围堰的筑岛,确定护道高度时,应满足沉井重量等荷载对围堰所产生的侧压力的要求。
4、筑岛材料应用透水性好、易于压实的土(砂类土、砾石、较小的卵石)且不应含有影响岛体受力及抽垫下沉的块体(包括冻块)。
5、岛面应比施工水位高出0.5m以上。在斜坡上或靠近堤防两侧筑岛时,应采取防止滑移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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