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4-16 14:59 建设工程教育网整理 【大 中 小】【打印】【我要纠错】
(1)开始拌和前,拌和场的备料应能满足3~5天的摊铺用料。
(2)每天开始拌和前,应检查场内各种集料的含水量,计算当天的配合比,外加水与天然含水量的总和要比最佳含水量略高(1%左右)。
(3)在正式拌和混合料之前,必须先调试所有设备,使混合料的颗粒组成和含水量都达到规定的要求。原集料的颗粒组成发生变化时,应重新调试设备。
(4)雨季施工时应注意天气变化,基层施工后下雨应立即停止施工,并采取措施保证已摊铺的混合料。对于原材料,特别是细集料应设固定或活动棚盖,防止被雨淋湿。
(5)每天开始搅拌之后,出料时要取样检查是否符合给定的配合比,进行正式生产之后,每1~2小时检查一次拌和情况,抽检其配比、含水量是否变化。高温作业时,早晚与中午的含水量要有区别,要按温度变化及时调整。发现干湿不均,有离析的混合料要废弃。
(6)高温季节使用散装水泥时,混合料出场温度不得超过35℃。
(7)连续式拌和出现的“料头”、“料尾”质量不良的混合料,应改作它用或予以废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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