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2-11 18:01 建设工程教育网整理 【大 中 小】【打印】【我要纠错】
A.基坑坑底应基本保持平衡。
B.杆塔基础坑深应符合设计要求,其允许误差为-50~100mm,双杆坑除了满足以上要求外,两坑相对高差不得大于20mm,否则应按较深的坑为准操平。另外,岩石基础的坑深不得小于设计深度,及其与设计值的允许误差为100mm。
C.超深处理。当与设计坑深偏差值大于100mm时,应根据情况处理。
a.对于铁塔现浇基础,其超深部分采用铺石灌浆处理。
b.对于砼电杆基础、铁塔预制基础、铁塔金属基础等,当坑深与设计坑深偏差值100~300mm时,其超深部分采用分层(每层不超过100mm)填土或沙石夯实处理,夯实后的耐压力不得低于原状土,否则应铺石灌浆处理。当坑深超过设计值+300mm以上时,其超深部分采用铺石灌浆处理。
D.拉线基坑坑深。坑深不允许低于设计值,超过设计值时,一般不作处理,只须做好相关记录。但如超深后对拉盘安装位置与方向有影响时,须以填土夯实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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