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4-14 16:45 建设工程教育网整理 【大 中 小】【打印】【我要纠错】
1一类办公建筑和建筑高度超过50m的高层办公建筑的重要设备及部位按一级负荷供电;
2二类办公建筑和高度不超过50m的高层办公建筑以及部、省级行政办公建筑的重要设备和部位按二级负荷供电;
3三类办公建筑和除一、二级负荷以外的用电设备及部位均按三级负荷供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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