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2-22 13:38 建设工程教育网整理 【大 中 小】【打印】【我要纠错】
【学员问题】施工测量、设计及放样?
【解答】1.承包人应检查工程原测设的所有永久性标桩,并将遗失的标桩在接管工地14d之内通知监理工程师,然后根据监理工程师提供的工程测设资料和测量标志,在28d之内将复测结果提交监理工程师。上述测量标志经检查批准后,承包人应自费进行施工测量设计和补充测量,并在监理工程师批准后,在工地正确放样。
2.经过复测,对持有异议的原地面标高,承包人应向监理工程师提交一份列出有误的标高和相应的修正标高表,在监理工程师确定正确标高之前,对有争议的标高的原有地面不得扰动。
3.在合同执行期间,承包人应将施工中所有的标桩,包括转角桩、中校、桥涵结构物和隧道的起终点、控制点以及监理工程师认为对放样和检验有用的标桩等,进行加固保护,并对水准点、三角网点等树立易于识别的标志。承包人应对永久性测量标志进行保护,直至工程竣工验收后,完整地交监理工程师。
4.承包人应根据批准的格式向监理工程师提供全部的测量标记资料,所有测量标记应涂 上油漆,其颜色要取得监理工程师同意,易于辨别。所有标桩保护或迁移的费用均由承包人承 担,因施工而引起的标桩变动所发生的费用业主将不予以支付。
5.承包人应按照上述测量标志资料自费完成全部恢复定线、施工测量设计和施工放样。 承包人应对施工测量、设计和施工放样工作的质量负责到底。
6.承包人要求得到由监理工程师提供的测量资料时,应在3d前通知监理工程师。
7.合同执行期间,当监理工程师需要时,承包人应为监理工程师提供所需要的辅助测量 员、司仪员和助手,费用由承包人支付。
8.各合同段衔接处的测量应在监理工程师的统一协调下由相邻两合同段的承包人共同进 行,将测量结果协调统一在允许的误差范围内。
以上内容均根据学员实际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整理而成,供参考,如有问题请及时沟通、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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