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8-28 11:42 建设工程教育网 【大 中 小】【打印】【我要纠错】
【提问】由于建筑红线范围不能安置生活区和办公区,因此经当地政府部门批准,将生活区和办公区安置在离工地现场约300米的地方,现总包单位认为图上所标注的以下部分1、连接生活区与主道、生活区与施工现场的两条道路的修建2、生活区、办公区发生大门和围墙以及花池的修建;3、生活区至施工现场配电间铺设VV-120*3+2*70电缆(用于生活区和办公区正常用电)工作;4、施工用水及生活用水的接入均属于红线范围外的“三通一平”范畴,理应签证计价。建设单位认为:以上工作属于临时设施,已包含在定额的措施费中,生活区虽安置在红线范围外,但无论生活区安置在红线外或红线内,生活区的临时设施都是必须发生的,既然措施费中已有计算,就不能再签证重复计费。采用定额计价方式,广东2010定额,到底应该怎样计取呢?
【答案】学员1dfgr3d你好,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搭建生活区的围档之类的项目不能成立,办为在工作区也要搭围档,但连接生活区的工作台区的道路、电电缆要计算,但只应该计算超大型出的部分,在工作台区也要拉临时电缆,修临时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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