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8-23 15:04 建设工程教育网 【大 中 小】【打印】【我要纠错】
【提问】施工方买的发电机用于工程中,施工方把购买价8.5W进入造价中了。
1)工程结束了,如果施工方把发电机拿走了,这个8.5W,我们在工程中该扣吗?扣多少?
2)如果发电机还给甲方了,那我把8.5W全扣,有理?
【答案】学员as34asd1你好,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正常的施工电源应该是由建设单位提供,如施工地点无电源,施工单位购买发电机用于施工,现发电机的购置款8.5万元已经进入结算造价中,如果发电机还给甲方了,建设不得扣款,相当于建设单位自己花钱买的发电机,那8.5万元是换的发电机。如果施工方把发电机拿走了,扣他8.5万元,付他发电机的租赁费。另要计算好定额内的电费,发电机的燃油费及操作人员的人工费。
1、凡本网注明“来源:建设工程教育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建设工程教育网所有,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已经本网授权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必须注明“来源:建设工程教育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2、本网部分资料为网上搜集转载,均尽力标明作者和出处。对于本网刊载作品涉及版权等问题的,请作者与本网站联系,本网站核实确认后会尽快予以处理。
本网转载之作品,并不意味着认同该作品的观点或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请与著作权人联系,并自负法律责任。
3、本网站欢迎积极投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