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9-06 10:28 建设工程教育网 【大 中 小】【打印】【我要纠错】
塔吊政策防患于未然:
为避免塔吊意外事故的发生,国家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来防范塔吊事故的发生。
(1)严禁塔吊超载作业;特殊情况下在履行了审批程序后可以超载,但绝不能超过10%。为了在使用中确保不超载,国家标准要求塔吊司机和信号工能目测物重,并了解所操作塔吊的性能。由于目测物重误差很大,很难准确把握,国家标准要求设计制造塔吊必须设置安全保护装置,力矩限制器是其中防止超载作业的最重要的一种安全保护装置。这样,保证安全装置的灵敏有效就十分重要。
(2)国家劳动部门在城市(一般地级以上城市)设立检测机构对新购入的塔吊和在用塔吊(两年定期检测一次)进行全面试验并在试验中检查安全装置是否有效(其中一项)。对安全无保障的塔吊不发给准用证。
(3)国家标准要求塔吊安装单位必须有相应的技术能力,安装任务完成后必须进行试验验收,安全装置必须调试有效。
(4)有关法规和国家标准要求塔吊使用单位对塔吊进行日检、月检和年检。国家标准严禁使用安全装置失效的塔吊作业。
以上内容均根据学员实际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整理而成,供参考,如有问题请及时沟通、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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