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8-29 10:37 建设工程教育网 【大 中 小】【打印】【我要纠错】
【提问】我合同上注明“无发包方认可的变更、洽商及允许调整价格的资料外,本合同价结算时不再调整”。所以我现在找甲方签订了一份洽商内容是:因本工程的安防监控、有线电视及礼堂音视频三个子系统在合同值审计过程中,审计用图纸无法清晰表示全部施工内容。因此以上三个子系统结算时,以实际发生量及竣工图纸为依据重新核算。这份洽商可以更改以上三个系统的结算方式吗?
【答案】学员edgjrj3,您好!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洽商可以更改合同的结算方式。工程洽商,主要是指施工企业就施工图纸、设计变更所确定的工程内容以外,施工图预算或预算定额取费中未包含的,而施工中又实际发生费用的施工内容所办理的书面说明。工程洽商是施工设计图纸的补充,与施工图纸有同等重要作用。工程洽商,就是工程实施过程中的洽谈商量,参建各方就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未尽事宜,提出洽谈商量。在取得一致意见后,或经相关审批确认后的洽商,可作为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之一。这是合同法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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