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4-10 09:04 建设工程教育网整理 【大 中 小】【打印】【我要纠错】
(1)在打桩开始前,应将打桩过程中必须注意的事项及监理对施工单位的资料要求、质量、监理程序等要求,用监理工程师联系单的形式,告知施工方,并抄送给建设单位。对打桩过程中应注意的安全问题,应用监理工程师安全通知单的形式告知施工单位,提醒施工单位注意。
(2)在打桩过程中,应对打桩的进度作动态控制;可根据每天打桩的数量,画出记录打桩进度的曲线图,对未完成工作进行预测,预计工程完成的时间,如发生进度滞后等现象,分析原因,并由专业监理工程师拟写监理工程师进度通知单,经总监理工程师审阅后签发。
(3)对于打桩过程中材料进场、打桩工序质量方面的内容,如发现与规范、图纸及试桩情况不符,应由专业监理工程师拟写监理工程师质量通知单,经总监理工程师审阅签发。
(4)对于工程量审查结果,应发出监理工程师费用通知单,经总监理工程师审阅后签发,告知施工单位审核结果,并将该结果用监理工程师联系单书面汇报给建设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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