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4-10 13:55 建设工程教育网整理 【大 中 小】【打印】【我要纠错】
对于填土地基,应按《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11中新增加的第6.3.2、6.3.3、6.3.4、6.3.5条进行设计。
6.3.2当利用未经填方设计处理形成的填土作为建筑物地基时,应查明填料成份与来源,填土的分布、厚度、均匀性、密实度与压缩性以及填土的堆积年限等情况,根据建筑物的重要性、上部结构类型、荷载性质与大小、现场条件等因素,选择合适的地基处理方法,并提出填土地基处理的质量要求与检验方法。
【条文说明】为节约用地,少占或不占良田,在平原、山区和丘陵地带的建设中,已广泛利用填土作为建筑或其它工程的地基持力层。填土工程设计是一项很重要的工作,只有在精心设计、精心施工的条件下,才能获得高质量的填土地基。
6.3.3拟压实的填土地基应根据建筑物对地基的具体要求,进行填方设计。填方设计的内容包括填料的性质、压实机械的选择、密实度要求、质量监督和检验方法等。对重大的填方工程,必须在填方设计前选择典型的场区进行现场试验,取得填方设计参数后,才能进行填方工程的设计与施工。
6.3.4填方工程设计前应具备详细的场地地形、地貌及工程地质勘察资料。位于塘、沟、积水洼地等地区的填土地基,应查明地下水的补给与排泄条件、底层软弱土体的清除情况、自重固结程度等。
6.3.5对含有生活垃圾或有机质废料的填土,未经处理不宜作为建筑物地基使用。
【条文说明】有机质的成分很不稳定且不易压实,其土料中含量大于5%时不能作为填土的填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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