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4-09 15:21 建设工程教育网整理 【大 中 小】【打印】【我要纠错】
(1)规范依据。现行国家标准GB50021-2001岩土工程勘察规范,在划分勘察阶段的同时,还提出“对面积不大,而且工程地质条件简单的场地或有经验的地区,可简化勘察阶段”。规范中虽然没有限定简化到何种程度,但可以认为,可简化勘察阶段简化的最大程度就是一步到位,即一次性勘察。另外,行业标准JGJ72—2001高层建筑岩土工程勘察规程,在勘察阶段划分时则明确提出“当场地已有资料比较充分,且系单位的二级高层建筑,可将两个勘察阶段合并为一个阶段进行,但应同时满足两个阶段的要求”。由上述规范可知,在一定条件下,采用一次性勘察是有依据的,也是可行的。
(2)工程实践的依据。目前,在实践勘察工作中,很多单位对一些中小型工程巳不再分阶段进行。以太原地区为例,绝大多数的工程项目都是用一次性勘察的方法完成的,其中不仅有大量的二、三级建筑,而且还有为数不少的一级建筑,如山西国际大厦(21层)、山西煤炭大厦(25层)、省人行办公大楼(26层)、市农行安业大厦(28层)等一级建筑的岩土工程勘察项目都是采用一次性勘察的方法完成的,且效果显著、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明显,并分别荣获山西省优秀勘察一、二、三等奖。这些工程项目在勘察施工中均严格执行勘察纲要,采用多种测试手段。在编写报告过程中,多方收集有关资料进行研读,认真分析各种测试数据,提出了比较正确的结论、合理的建议。以上各建筑物已建成并投入使用多年,至今运行正常,情况良好。这些工程实例充分证明了一次性勘察是成功的、可行的,也就是说,在一定条件下,采用一次性勘察是完全可行的。
(3)建筑市场的需求。目前,在勘察市场上,当业主争取到满意的地理位置、办好各种手续、建筑位置及建筑规模一旦确定后,对实践的要求显得尤为重要,此时三个勘察阶段就可以合并为一次性勘察。场地地质条件较差,即使加大地基处理的投资,也不能重新选址,这也就给一次性勘察创造了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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