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1-21 14:40 建设工程教育网整理 【大 中 小】【打印】【我要纠错】
一、应在浇筑完毕后的12h以内对混凝土加以覆盖和浇水;
二、混凝土的浇水养护的时间,对采用硅酸盐水泥、普通硅酸盐水泥或矿渣硅酸盐水泥拌制的混凝土,不得少于7d,对掺用缓凝型外加剂或有抗渗性要求的混凝土,不得少于14d;
三、浇水次数应能保持混凝土处于润湿状态;
四、混凝土的养护用水应与拌制用水相同。
注:①当日平均气温低于5℃时,不得浇水;
②当采用其他品种水泥时,混凝土的养护应根据所采用水泥的技术性能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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