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1-20 14:25 建设工程教育网整理 【大 中 小】【打印】【我要纠错】
1.取土坑至路基之间的距离不得影响路基边坡稳定。
2.桥头引道两侧不宜设置取土坑。
3.兼作排水的取土坑,应确保水流通畅排泄,其深度不宜超过该地区地下水水位,并应与桥涵进口高程相衔接;其纵坡不应小于0.2%,平坦地段亦不应小于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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