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4-24 17:17 建设工程教育网整理 【大 中 小】【打印】【我要纠错】
(1)一般工程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在施工前必须编制完成,并经过项目经理部的技术部门负责人审核,项目经理部总工程师审批,报公司项目管理部、安全监督部门备案。
(2)对于重大工程或较大专业工程的施工安全技术措施,由项目总工程师审核,公司项目管理部、安全监督部复核,由公司技术部或公司部工程师委托技术人员审批,并在公司项目管理部、安全监督部备案。
(3)大型、特大型工程安全技术措施,由项目经理部总工程师组织编制,报公司技术部、项目管理部、安全监督部审核,由公司总工程师审批,并在上述公司的三个部门备案。
(4)分包单位编制的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在完成报批手续后报项目经理部的技术部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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