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们

在线客服

帮助

24小时客服:010-82326699 400-810-5999

建设工程教育网 > 建筑文苑 > 工程管理 > 正文

桩基事故处理的一般原则

2015-04-20 10:52  建设工程教育网整理  【  【打印】【我要纠错】

(一)处理前应具备的条件:1)事故性质和范围清楚;2)目的要明确,应有预定处理方案;3)参与人员意见基本一致,并确定处理方案;4)设计人员认可签字。

(二)事故处理应满足的基本条件:1)对事故处理方案要求安全可靠,经济合理,施工期短,方法可靠;2)对未施工部分应提出预防和改进措施,防止事故的再次发生。

(三)事故处理应及时,防止留下隐患:1)桩成孔后,应检查桩孔嵌入持力层深度、岩石强度、沉渣厚度、桩孔垂直度等数据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只要有一项不符合设计要求,就应及时分析解决,经建设单位代表签字认可后,方能灌注砼、移动钻机,防止以后提出复查等要求而产生不必要的浪费;2)基桩开挖前必须全面检查成桩记录和桩的测试资料,发现质量有争议问题,必须意见一致后方能挖土,防止基桩开挖后再来处理造成不必要的麻烦。

(四)应考虑事故处理对已完工程质量和后续工程的影响。如在事故处理中采取补桩,会不会损坏混凝土强度还较低的邻近桩等。

(五)选用最佳处理方案。桩基事故处理方法较多,对处理方案要进行技术经济比较,选择安全可靠、经济合理和施工方便的方案。

责任编辑:ivor
收藏分享:论坛
分享到:
相关新闻
  • 特色班
    4大班次+2-3套全真模拟题
    提升学习效果
  • 精品班
    4大班次+2-3套全真模拟题+1套预测试题
  • 实验班
    3套全真模拟题+2套预测试题+考前冲关宝典
  • 定制班
    3套模拟题+3套预测题+考前冲关宝典+考前重点
  • 移动班
    以知识点为单元授课练习,
    强化重点、难点、考点
版权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建设工程教育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建设工程教育网所有,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已经本网授权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必须注明“来源:建设工程教育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2、本网部分资料为网上搜集转载,均尽力标明作者和出处。对于本网刊载作品涉及版权等问题的,请作者与本网站联系,本网站核实确认后会尽快予以处理。
  本网转载之作品,并不意味着认同该作品的观点或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请与著作权人联系,并自负法律责任。
  3、本网站欢迎积极投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