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4-15 14:26 建设工程教育网整理 【大 中 小】【打印】【我要纠错】
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保障措施包括组织、管理、经济、技术等保障措施。
对于矿山、建筑施工单位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其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职。矿山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经营、储存危险品的建设项目竣工投产或使用前,必须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对安全设施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生产和使用。对于特种作业人员也必须经过培训并取得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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