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9-05 14:56 建设工程教育网 【大 中 小】【打印】【我要纠错】
并联电容器装置放电器的一般规定
1、当采用电压互感器作放电器时,宜采用全绝缘产品,其技术特性应符合放电器的规定。
2、放电器的绝缘水平应与接入处电网绝缘水平一致。放电器的额定端电压应与所并联的电容器的额定电压相配合。
3、放电器的放电性能应能满足电容器组脱开电源后,在5s内将电容器组上的剩余电压降至50V及以下。
4、当放电器带有二次线圈并用于保护和测量时,应满足二次负荷和电压变比误差的要求。
以上内容均根据学员实际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整理而成,供参考,如有问题请及时沟通、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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