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12-03 14:55 建设工程教育网整理 【大 中 小】【打印】【我要纠错】
一、 工程概况
绿回110kV线路工程为绿叶电站送出工程,线路起于绿叶水电站,止于薛城220kV回龙桥变电站。线路全长18.953千米,全用自立式铁塔共52基。设计导线为单分裂LGJ-240/30钢芯铝绞线,线路双地线设置,一根为JLB-50地线,另一根为OPGW-12B1-60复合光缆。
线路自绿叶电站出线起沿孟屯河东进后左转上山,经过杨家寨沿孟屯河北侧前进至沙家寨、仔达寨,左转跨过孟屯河持续上山至龙袍寨,左转过祁家寨、水塘寨右转持续下山,再连续左转进入220kV回龙桥变电站。
本标段地形复杂,起伏较大,山势陡峭,线路所经地带大部分地势较高,地面高程在海拔1500~2578米之间。沿线地质构造以松砂石为主。线路所经地带地震烈度为Ⅶ度。
经过调查,由于线路经过地区地质较坚硬,基础施工土石采用方人工开挖难以保证工期,经我项目处请示上级部门,决定基础施工采用人工开挖和松动爆破相结合的施工方法。严禁采用大面积爆破。
为了预防和消除因爆破作业发生的安全事故,保障本工程施工生产安全,保护劳动者的人身安全与健康及对施工环境的保护,制订本安全保证措施。
二、爆炸物资的管理要求
(一)申请和购买
1.各施工队必须提前对基础施工现场进行实际调查,明确爆破塔位,确定爆破方案,计划爆炸物资用量,上报项目工程处,经项目处审批后,方可组织爆破。
2.项目处接到施工队申请后,指定专人负责爆破物资采购和管理,由指定人向爆破施工区当地公安派出所和地方政府提出申请,经核准后到县级公安机关办理爆破物资采购手续。
(二)库存及管理
1.项目处和施工队均设专门的爆炸物资管理员,统一负责本部门的爆炸物资保管及发放;施工队提出爆炸物资需求计划,爆炸物资管理员在检查审核台账清晰、账物相符、管理严格后,方可发放爆破物资。
2.爆破物资的存放库房必须经公安机关检查核准,或到公安机关指定的炸药库存放,并到当地派出所备案。
3.班组原则上严禁存放爆破物资,爆破施工当日爆破员必须到爆破物资储存库办理领退手续;特殊情况下,少量爆破器材需要临时存放在班组,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必须事前向项目处领导报告,并向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或乡政府备案;
(2)必须存放在距离烟火较远的专用房间内,并设专人保管;
(3)雷管装在内壁有防震软垫的专用箱内;
(4)存放爆破器材的房间不得住宿和其他活动;
(5)存放间内严禁吸烟或带入火种;
(6)雷管和炸药必须分库存放;
(7)严禁将爆破器材带入宿舍或移作他用;
(8)及时到爆破物资储存库办理领退手续
4.爆破物资只能由爆破员当日领用,爆破施工完毕,必须当日进行退库或销库处理,核对记录清楚各爆破作业点爆破物资使用量、退库量,并由爆破作业人员签字认可。严禁爆破物资库外过夜,失去监控。
5.炸药和雷管必须分别携带,并装在专用箱(袋)内,严禁装在衣袋内,运送人员之间距离应大于15M。不得用自行车和二轮摩托车运送雷管。
6.爆破物资管理员必需做好爆炸物资的发放和日常管理工作,若发现管理中账目不清、管理混乱、项目处可给与每次200~600元的罚款,并提出整改措施;整改不力的将追缴爆炸物资并通知公安机关停止审批购买;造成治安事件或有爆炸物资流失在外的,将报公安机关查处,并由流失人独立承担对此造成的民事和刑事后果。
(三)调配及销毁
1.爆炸器材除由项目处专门管理人员正常调配外,严禁在工程内部流转,更严禁对外流失。若因流失爆炸物资造成社会事件,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民事和刑事责任。
2.爆破器材应在有效期内使用,变质、失效的爆破器材严禁使用,销毁器材应经上级有关部门批准,并按GB6722《爆破安全规程》内有关规定执行。
三、爆破作业安全要点
1.各施工班应指定专人负责爆破作业,爆破员须持证上岗,严禁无证人员私自放炮。
2.导火索应做燃速试验,其长度应能保证点火人撤到安全区,但不得小于1.2M。电雷管使用前一定要先试验起爆装置电量是否充足,电路是否破损,起爆是否稳定可靠。
3.认真对爆破点进行仔细的勘察,结合爆破点实际地形地物情况认真填写《爆破安全作业票》,制订爆破安全措施,做好人员分工,并画清楚现场控制简图。
4.爆破作业前,由安全员在现场宣读《爆破安全作业票》,每个作业者都签字后方可进行作业。
5.严格按照安全作业票上的要求进行布置:必须对爆破点周围各路口的指派专人进行警戒,并鸣笛警告;爆破点距民房、电力线等设施小于安全距离时,应采取减少药量放小炮,放闷炮或在炮眼上加覆盖物等安全措施。浅孔爆破的安全距离不得小于200米,裸露药包爆破的安全距离不得小于400米。在山坡上爆破时,下坡方向的安全距离应增加50%。
6.人工打孔时,打锤人不得戴手套,并应站在扶钎的侧面。
7.一次引爆的炮孔,必须全部打好后方可装药。
8.向炮孔内装炸药和雷管,应轻填轻送,不得用力挤压药包,严禁使用金属工具向炮孔内捣送炸药。
9.填塞炮孔不得使用石子或易燃材料,应用泥土填塞炮孔。
10.切割导火索,导火索应用锋利小刀,严禁用剪刀或钢丝钳剪夹,严禁切割接上雷管的导火索。
11.导火索与雷管连接应用胶布粘牢,严禁敲击使用牙咬,严禁触动雷汞部位。
12.用火雷管爆破,在基坑内点火遵守下列规定:
(1)坑深超过1.5米时,应当使用梯子上下;
(2)严禁脚踩已点燃的导火索;
(3)坑上必须设安全监护人;
(4)相邻基坑不得同时点火,在同一基坑内不得同时点燃四个以上导火索。
13.电雷管禁止在强电场环境中储存和使用。
14.电雷管尽量采取并联方式连接使用。
15.用电雷管爆破,在基坑内接线遵守下列规定:
(1)电雷管使用应遵守先装药,再接雷管连接线,最后接起爆器的顺序进行;
(2)当完成一次爆破作业,爆破点火人负责人应立即将起爆器接线拆出,并妥善收藏点火钥匙后,方可进场作业。再次填药放炮时,遵循上述(1)条执行;
(3)坑上必须设安全监护人监督装填药;
(4)接好雷管连接线后,点火负责人应检查药包安置正常、各连接点连接正常、人员撤离、确认安全后,方可连接起爆器炮线充电起爆。
16.雷管的装药与点火必须由同一人担任,严禁二人操作。
17.引爆前必须将剩余爆破器材搬到安全区,并由安全员进行巡查,安全员与各警戒点明确通信后,鸣笛警告,确认无人,方可通知爆破员进行爆破方可点火。
18.无盲炮时,从最后一响算起经5分钟后方可进入爆破区,有盲炮或炮数不清时,必须经20分钟后方可进入爆破区检查。并及时填写台帐。
19.处理盲炮,严禁从炮眼内掏取炸药和雷管,应向盲炮孔先灌水,浸透后使其炸药、雷管失效,再重新打孔时,新孔应与原孔平行;新孔与盲炮距离不得小于0.3米,距离药壶边缘不得小于0.5。
四、本工程爆破作业的安全及环保要求
1.本工程严禁大开挖、大爆破、基础开挖爆破施工应遵循小范围松动爆破的原则,每炮装药量不超过0.6公斤。
2.严禁随意弃土情况发生。对于边坡较陡的地方应当使用编织袋装土围栏,以保护基坑原有地质状况,保护山体植被,避免对下方人员及财产构成安全隐患。
2.施工前应检查爆破施工点地形地质,附近建筑物、居民区、电力线、通讯线、公路、铁路等与爆破施工作业点的距离,若不能满足安全施工要求,禁止爆破施工,。
3.林区爆破施工时,应先清理基坑周围的易燃易爆杂草树枝,在爆破点周围形成一定距离的防火隔离带,爆破点火前应准备灭火器材,并采取一定的预防措施。
五、松动爆破的施工技术措施
1、爆破原则为不破坏岩石坑壁的完整性和基坑的稳定性。
2、松动爆破漏斗半径R按下式计算:
R=R1-0.1
式中:R1为岩石基坑各断面直径,单位米。
3、最小抵抗线长度W按下式计算:
W=R/N
式中:N为松动爆破指数,一般取0.8。
4、计算单位用药量Q
Q=E(0.4+0.6N3)W3
式中:E单位用药系数,kg/m3
5、基坑开挖前,进行松动爆破漏斗试验。在炮孔中装入0.2公斤的炸药,按爆出的漏斗半径修正装药量。
6、松动爆破漏斗示意图如上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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