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11-25 19:48 建设工程教育网整理 【大 中 小】【打印】【我要纠错】
1、土石方开挖前应了解水文地质和地下设施情况,制定施工方案及安全文明技术措施。
2、挖土方应从上而下分层进行,禁止采用挖空底脚的操作方法。
开挖坑(槽),沟深度超过1.5m时,一定要按土质和挖的学度按规定放坡或加可靠支撑。如果既未放坡,也不加可靠支撑,不得施工。操作时应随时注意上方土壤的变动情况,如发现有裂纹或部门塌落应及时放坡或加固。
3、在有电缆、管道等地下设施的地方进行土石土方开挖时,应有相应的安全措施,并派专人监护,严禁用冲击工具式机械挖掘。
4、工人上下深坑(槽)应预先搭设稳固安全的阶梯,避免上下时发生坠落。开挖深度超过2m的坑(槽)、沟边沿处,必须设两道1.2m高牢固的栏杆和悬挂危险标志,并在夜间挂红色标志灯。任何人严禁在深坑(槽)、悬岩、陡坡下面休息。
5、在雨季挖土方时,必须排水畅通,并应特别注意边坡的稳定。
下大雨时应暂停土方施工。夜间挖土方时,施工场地应有足够的照明。
6、机械开挖后边坡,应用人工加以修整,达到要求后再进行其它作业。
7、土方施工中,施工人员要经常注意边坡是否有裂缝,滑坡迹象,一旦发现,应该立即停止,待处理和加固后才能进行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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