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11-20 13:39 建设工程教育网整理 【大 中 小】【打印】【我要纠错】
现场试验室的各项试验工作由项目技术部领导,业务受公司试验室统一指导,全面负责现场试验的管理工作。
(1)原材料、半成品、构配件由项目进货部门出具书面供货清单,试验员配合相关技术人员进行质量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取样、送检;
(2)有特殊要求的材料必须在进货同时,提供出厂资质、法定检测证明及有关准用手序;
(3)原材料的取样、复试及试验结果,必须执行国家规范,符合地方要求。
(4)有见证试验必须严格按照监督总站的《暂行规定》进行有见证取样和有见证送检。
(5)现场试验仪器、设备的使用、检验和维修按照《检验、测量和试验的控制工作程序》进行管理。
(6)试验资料的收集和整理严格执行《建筑安装工程资料管理规程》和GB/T19001—2000质量体系标准。
(7)试验员要认真履行自己职责。努力学习理论知识,不断提高自身的业务水平。检验和试验工作程序第九节施工机械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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