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11-18 13:55 建设工程教育网整理 【大 中 小】【打印】【我要纠错】
1.货用施工升降机制造单位必须具有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其产品应具有特种设备制造监检证书。
2.安装单位应具备起重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安装拆卸人员必须持有特种作业上岗证书。
3.由安装单位编制货用施工升降机安装拆卸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经安装单位技术负责人批准后,报送施工总承包单位、监理单位审核。
4.货用施工升降机应设置标牌,且应标明产品名称和型号、主要性能参数、出厂编号、制造商名称和产品制造日期。
5.安装单位对货用施工升降机月检不少于2次,使用单位、租赁单位和监理单位应派员参加。
6.货用施工升降机工作1000h后,对机械、电气系统等进行小修;4000h后,对机械、电气系统等进行中修;8000h后,对机械、电气系统等进行大修。
7.出厂年限超过5年的钢丝绳式施工升降机,应进行安全评估。未经评估不得使用。
8.施工现场使用货用施工升降机,最大安装高度不宜超过36m。
1、凡本网注明“来源:建设工程教育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建设工程教育网所有,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已经本网授权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必须注明“来源:建设工程教育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2、本网部分资料为网上搜集转载,均尽力标明作者和出处。对于本网刊载作品涉及版权等问题的,请作者与本网站联系,本网站核实确认后会尽快予以处理。
本网转载之作品,并不意味着认同该作品的观点或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请与著作权人联系,并自负法律责任。
3、本网站欢迎积极投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