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10-13 14:25 建设工程教育网 【大 中 小】【打印】【我要纠错】
1.分包施工单位应按合同约定的资料份数、内容、装订方式和移交时限将完整的组卷成册的资料移交给总承包施工单位,并办理移交手续。
2.总承包施工单位应接合同约定的资料份数、内容、装订方式和移交时限将完整的组卷成册的资料移交给建设单位,并办理移交手续。
3.移交给建设单位的资料,一式两套:一套原件,一套复印件。若需增加套数,应在合同中约定或另行商定,并明确所发生费用的承担方。施工单位至少应保存一套完整资料。
4.分包施工和总包施工单位应按合同约定时限将资料分别移交给总承包施工单位和监理(建设)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甚至拒绝资料的移交。
5.总承包单位或监理(建设)单位不得因资料不符合规定以外的其他原因,拖延甚至拒绝接收分包单位或总承包单位移交的资料。
1、凡本网注明“来源:建设工程教育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建设工程教育网所有,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已经本网授权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必须注明“来源:建设工程教育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2、本网部分资料为网上搜集转载,均尽力标明作者和出处。对于本网刊载作品涉及版权等问题的,请作者与本网站联系,本网站核实确认后会尽快予以处理。
本网转载之作品,并不意味着认同该作品的观点或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请与著作权人联系,并自负法律责任。
3、本网站欢迎积极投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