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8-26 08:58 建设工程教育网 【大 中 小】【打印】【我要纠错】
【提问】
签证单的处理 施工单位要进度款时,手上有一些技术变更单和现场签证单。
1、技术变更单的内容能否直接替代所被变更的内容,在分部分项中体现?
2、假如要求被变更的内容已经施工完毕,那要进度款时,是否把已做的和要变更的工程量都计入,在分部分项中体现?或要变更的工程量在“其他项目费”列“签证单”去体现。但随之的管理费和利润以及措施费都无法获得?
3、一些签证单时由于停电造成的塔吊及施工人员停工,那这部分的工程量是否就在“其他项目费”的“签证单”去体现?还是有更好的处理办法?
【答案】学员liwow325,您好!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1、可以的。
2、如果合同规定可以这样申请,但是一般合同都是规定结算时调整变更的!结算时分两套结算,一部分是图纸部分,一部分是变更签证部分!这得看合同怎么约定的,清单模式,就得以清单模式出现,和图纸部分基本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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