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4-09 11:49 建设工程教育网整理 【大 中 小】【打印】【我要纠错】
1、应在浇筑完毕后的12h以内,对混凝土加以覆盖,并保湿养护;
2、混凝土浇水养护的时间:对采用硅酸盐水泥、普通硅酸盐水泥或矿渣硅酸盐水泥拌制的混凝土,不得少于7d;对掺用缓凝型外加剂或有抗渗要求的混凝土,不得少于14d;
3、浇水次数应能保持混凝土处于湿润状态,混凝土养护用水应与拌制用水相同;
4、采用塑料布覆盖养护的混凝土,其敞露的全部表面应覆盖严密,并应保持塑料布内有凝结水;
5、混凝土强度达到1.2N/mm2前,不得在其上踩踏或安装模板及支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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