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3-30 11:31 建设工程教育网整理 【大 中 小】【打印】【我要纠错】
第一种方式是费用包干不做调整;
第二种方式是按结算分部分项合价同投标分部分项合价的比例调整;
第三种方式是按投标措施项目费组价的各工程量变化比例调整措施项目费;
第四种方式是按投标措施项目费组价原则按实调整工程量,需要注意的是第四种方式容易产生不平衡报价,建议采用第二、三种方式。
1、凡本网注明“来源:建设工程教育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建设工程教育网所有,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已经本网授权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必须注明“来源:建设工程教育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2、本网部分资料为网上搜集转载,均尽力标明作者和出处。对于本网刊载作品涉及版权等问题的,请作者与本网站联系,本网站核实确认后会尽快予以处理。
本网转载之作品,并不意味着认同该作品的观点或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请与著作权人联系,并自负法律责任。
3、本网站欢迎积极投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