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11-27 14:52 建设工程教育网整理 【大 中 小】【打印】【我要纠错】
潮湿环境用电安全:
1)用电单位必须建立用电安全岗位责任制,明确各级用电安全负责人。
2)用电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3)在特别潮湿的环境中,电气设备、电缆、导线等,应选用封闭型或防潮型。
4)电气设备金属外壳、金属构架和管道均应接地良好。
5)移动式电动工具和手提式电动工具,应加装漏电保护器,其动作电流应不大于15mA,动作时间小于O.1s或选用双重绝缘设备。长期停用的电动工具,使用前应测绝缘。
6)行灯电压不应超过12Vo
7)潮湿环境不宜带电作业,一般作业应穿绝缘靴或站在绝缘台上。
1、凡本网注明“来源:建设工程教育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建设工程教育网所有,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已经本网授权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必须注明“来源:建设工程教育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2、本网部分资料为网上搜集转载,均尽力标明作者和出处。对于本网刊载作品涉及版权等问题的,请作者与本网站联系,本网站核实确认后会尽快予以处理。
本网转载之作品,并不意味着认同该作品的观点或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请与著作权人联系,并自负法律责任。
3、本网站欢迎积极投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