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11-27 13:34 建设工程教育网整理 【大 中 小】【打印】【我要纠错】
材料进场交底书:
1、所有原材料、构配件、成品、半成品订购之前均应向监理工程师提交材料厂家的资质、质量证明资料,同时应提供样品供复验;必要时还应按照相关程序组织对厂家进行考察,获得监理工程师同意后才能订购。
2、进入施工现场的每批原材料、构配件、成品、半成品必须进行登记,按相关标准、规范、设计文件要求的项目、频率取样送检合格、报监理工程师批准同意后才能用于工程施工。不合格材料由承包人在监理工程师监督下清除出场。
3、每种混合料的配合比在第一次使用前必须报监理工程师批准后才能使用。每次使用之前必须根据现场原材料情况进行施工配合比换算,并留下记录资料。
4、混凝土浇筑、钢筋连接等现场施工行为必须按照相关规范、标准或设计文件要求的项目、频率留置样品进行质量检测。
5、承包人所有的取样、送样工作必须在监理人员的见证下进行。
6、承包人委托的检测单位必须按专业分包程序进行资质报备。
7、每个月15日之前,承包人必须按照要求提交经监理工程师签认的、反映次月甲供材料需求的“甲供材料月计划表”。
8、每个月底,承包人必须向业主提交经监理工程师签认的甲供材料结清单。
9、每个月底,必须向监理总部提交经驻地监理签认的、当月的材料进场统计报表和试验检测报表。
10、必须建立不合格处理台账。
1、凡本网注明“来源:建设工程教育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建设工程教育网所有,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已经本网授权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必须注明“来源:建设工程教育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2、本网部分资料为网上搜集转载,均尽力标明作者和出处。对于本网刊载作品涉及版权等问题的,请作者与本网站联系,本网站核实确认后会尽快予以处理。
本网转载之作品,并不意味着认同该作品的观点或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请与著作权人联系,并自负法律责任。
3、本网站欢迎积极投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