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11-24 13:50 建设工程教育网整理 【大 中 小】【打印】【我要纠错】
1.电气防火:
⑴合理配置、整定,更换各种保护电器,对电路和设备的过载,失压,漏电、短路故障进行可靠保护。
⑵.电气装置和线路周围不准堆放易燃易爆和强腐蚀介质,不得随便使用火源。
⑶在电器装置相对集中的地点,如变电所,配电室、发电机室等配置相应的灭火器材并禁止烟火。
⑷加强电气设备相间和极地间绝缘,防止闪烁。
⑸设置合理的防雷,避雷措施。
⑹严禁带负荷停,送电。
⑺在易燃易爆场所选用防爆电气设备。
2.施工现场防火
⑴划分重点防火区域,专人负责重点部位,在木工棚内配置不少于二台泡沫灭火器,0.5立方沙池,1立方水池和消防桶铣。消防器材不准挪作他用。
⑵木工棚每天产生的锯末,刨化安排专人清运,保持清洁。
⑶悬挂禁止烟火标志和防火责任制标牌。
⑷木材烘干炉池建在指定位置,远离火源,并安排专人值班、监督。
⑸现场设吸烟室,不准在现场防火区域吸烟动火。
3.仓库防火
⑴宿舍内严禁任何人在床铺上吸烟,宿舍内设专人负责监管防火。
⑵宿舍内不得安装大于60W的照明灯具,不准使用电炉,生火做饭,不得使用钨灯照明。
⑶使用电褥子和电风扇有专门电工安装插座。
4.电气焊作业
⑴割焊作业地点要制定安全防火措施,配备有消防器材,专人监督,严格按审批动火手续。
⑵作业地点下方或周围有易燃物品,先清理干净或采取隔离措施后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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