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10-14 15:17 建设工程教育网整理 【大 中 小】【打印】【我要纠错】
(一)出现招标单位、评审专家、政府相关职能部门人员收受投标方贿赂的职务犯罪行为
近年来,资格预审活动已经成为建筑市场主体和招标投标行政监管部门关注的热点环节。由于某些招标投标单位无视法律法规,资格预审活动正日益成为围标、串标、“先定后招”排斥潜在投标人等违法违规现象的发源地,大量金钱流入个人腰包,腐败也就由此产生。
(二)招标人与投标人串同投标
招标人在发布资格预审公告时,故意缩小媒体受众范围,缩短发布时间,而内定的投标人可以提前预知准备充分,以到最大限度地排斥潜在投标人参与竞标的目的。在资格预审文件的编制中,招标人设置极为苛刻的限定条件,而这些条件是针对某些投标人的特点量身打造资格条件和标准,因此限制了一些有条件和能力承包企业前来竞标,以达到倾向的投标人通过资格预审并最终中标的目的。
(三)投标人利用虚假资质、业绩参加投标
目前我国经济高速发展,基础设施建设如火如荼,建筑企业也是良莠不齐。大量的建设项目,对于满足招标基本条件的均可参加投标报名。这就造成投标报名者众多。招标单位考察工作量巨大,使得对于企业的资质、业绩的考察看表面、走形式,没有对企业的全面情况进行了解。投标人利用这一点,伪造虚假资质,或者采用挂靠的办法参与竞争。因为资格审查没有对申请资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助长了投标人的弄虚作假行为。
(四)公开化程度不足
很多资格预审工作都是在封闭的情况下进行,主要为了防止评审与投标人有接触,影响结果。但是也恰恰是封闭评审,会给招标人从中做手脚,给自己看好、内定的潜在投标人打高分,利于暗箱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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