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9-06 11:20 建设工程教育网 【大 中 小】【打印】【我要纠错】
并联电容器的保护应符合的规定:
1、对10(6)kV的并联补偿电容器组的下列故障及异常运行方式,应装设相应的保护装置:
1)电容器内部故障及其引出线短路;
2)电容器组和断路器之间连接线短路;
3)电容器组中某一故障电容器切除后所引起的过电压;
4)电容器组的单相接地;
5)电容器组过电压;
6)所连接的母线失电压。
2、对电容器组和断路器之间连接线的短路,可装设带有短时限的电流速断和过电流保护,并动作于跳闸。速断保护的动作电流,应按最小运行方式下,电容器端部引线发生两相短路时,有足够灵敏系数整定。过电流保护装置的动作电流,应按躲过电容器组长期允许的最大工作电流整定。
以上内容均根据学员实际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整理而成,供参考,如有问题请及时沟通、指正。
1、凡本网注明“来源:建设工程教育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建设工程教育网所有,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已经本网授权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必须注明“来源:建设工程教育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2、本网部分资料为网上搜集转载,均尽力标明作者和出处。对于本网刊载作品涉及版权等问题的,请作者与本网站联系,本网站核实确认后会尽快予以处理。
本网转载之作品,并不意味着认同该作品的观点或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请与著作权人联系,并自负法律责任。
3、本网站欢迎积极投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