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9-05 11:57 建设工程教育网 【大 中 小】【打印】【我要纠错】
医疗场所的安全防护应符合的规定:
1、在1类和2类的医疗场所内,当采用安全特低电压系统(SEI.V)、保护特低电压系统(PEI.V)时,用电设备的标称供电电压不应超过交流方均根值25V和无纹波直流60V;
2、在1类和2类医疗场所,IT、TN和TT系统的约定接触电压均不应大于25V;3、TN系统在故障情况下切断电源的最大分断时间230V应为0.2s,400V应为0.05s.IT系统最大分断时间230V应为0.2s.
以上内容均根据学员实际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整理而成,供参考,如有问题请及时沟通、指正。
1、凡本网注明“来源:建设工程教育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建设工程教育网所有,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已经本网授权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必须注明“来源:建设工程教育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2、本网部分资料为网上搜集转载,均尽力标明作者和出处。对于本网刊载作品涉及版权等问题的,请作者与本网站联系,本网站核实确认后会尽快予以处理。
本网转载之作品,并不意味着认同该作品的观点或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请与著作权人联系,并自负法律责任。
3、本网站欢迎积极投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