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8-29 10:45 建设工程教育网 【大 中 小】【打印】【我要纠错】
【提问】甲方与总包签了土建合同 然后又补充协议增加了装修项目 土建总承包公司将装饰项目单独分包给装修公司 现在装修公司要与土建公司的名义 对甲方办理结算安全文明施工、临时设施、环境保护的取费费率是按“整体发包工程”计 还是应该按照“单独装饰工程”计 合同约定按闽建筑[2007]4号文件执行。
【答案】学员wefasa5您好,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应该总包公司于甲方办理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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